大洼县高中(原大洼县第三高级中学)位于“中国最美湿地”、“中国黑嘴鸥之乡”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。学校始建于1978年,占地面积400亩,建筑面积95036平方米,绿化面积30000平方米,在校学生8900名,是辽宁省首批重点高中,省首批特色实验高中。学校具有一流的教学设施,多年来学校一直把环保教育作为学校的办学特色之一,2004年被授予为省级“绿色学校”,2010年被授予为辽宁省首批“环境友好型学校”、辽宁省首批“和谐校园”,2012年5月,大洼县第三高级中学4600名师生集体加入盘锦市黑嘴鸥保护协会。全校师生共同宣誓:践行环保理念,创建生态文明,保护、建设好我们的共同家园。2012年被授予“国际生态学校”荣誉。2013年7月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以大洼第三高中为主体,原大洼县一高中、二高中并入大洼三高,更名大洼县高级中学。
学校以《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》和《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》为指导,以建设“国际生态学校”为载体,遵循生态教育的内在规律,从青少年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,强化生态道德、环境伦理教育,努力把学生的生态道德意识和环保行为提高到一个新水平,推进全校学生的环保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。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全面融入有益于环境教育的管理措施,并持续不断地改进,充分利用学校内外的一切资源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,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、教育、教学和建设的整体性活动中,引导教师、学生关注环境问题,让青少年在受教育、学知识、长身体的同时,树立热爱大自然、保护地球、保护家园的高尚情操和对环境负责。
2013年3月学校在原有生态委员会的基础上,根据国际生态学校“七步法”实施的具体内容和要求,进行调整组建大洼县高级中学生态委员会,即由校长任主任,副校长和学生干部任副主任,教师、家长、学生、自愿者、社区代表为成员,著名环境教育专家徐大鹏老师、黑嘴鸥保护协会刘德天会长为专家顾问组成的生态委员会。
校生态委员会倡导全校师生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从点滴做起,树立节约意识、倡导节约文明,让节约成为每一位师生员工健康科学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。生态委员会按照七步法要求制定“国际生态学校项目实施方案”,把环境教育和环保实践作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,根据学校的特点和时代的要求,提出了环境教育的基本目标:(1)广泛普及环保知识;(2)大力提高环境意识;(3)积极参与环保实践;(4)初步学会环保技能;(5)培养一定的环境科研能力。同时鼓励学生走出校园,走向社会,做环保使者,把绿色带进社区,用绿色行动美化社区。把环境教育和环保实践作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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